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廉洁福建·清清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开展“廉洁厦理工·清清校园”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关于“廉洁福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校园清廉之风,以传播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为核心,以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为抓手,建设清廉党风政风、清新校风教风学风的“清清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目标
围绕“廉洁厦理工·清清校园”创建目标,教育引导全校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德尚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我校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和学风显著优化,思想崇廉、文化养廉、教育促廉、阵地育廉、融合倡廉的校园廉洁文化蔚然成风,师生员工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可度显著提高。
三、活动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廉洁厦理工·清清校园”系列活动,构建全覆盖、常态化廉洁教育体系,积极营造学廉、思廉、践廉的校园文化氛围。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弘扬优秀文化。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实践,组织理论骨干加强研究阐释,在主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通过思政课教学、理论宣讲等多种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的廉洁故事;用好福建、厦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整理福建、厦门历史先贤、著名人物、革命先烈和时代先锋等的廉洁事迹,积极学习传播廉洁家规、家训、家风,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涵养良好品德和正确价值导向,厚植文化底蕴,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综合室、校工会、妇委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用好发生在高校的典型案例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少数人”的教训变成多数人的敬畏,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单位:纪委综合室、宣传部、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三)举办“廉洁文化周”活动。2024年10月中下旬,结合陈嘉庚先生诞辰 150 周年,举办“嘉庚风范”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嘉庚先生廉洁精神;举办“廉洁厦理工·清清校园”主题晚会、作品展览、专题讲座等廉洁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综合室、校工会、学工处、校团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四)上好廉洁“三堂课”。用好福建、厦门廉洁文化资源,创新廉洁教育内容形式,将廉洁教育融入学生入学“第一课”、毕业前“最后一课”、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和廉洁思政课,引导青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用廉洁文化持续涵养校风、教风和学风,让廉洁新风充盈厦理工校园。
责任单位: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学院
(五)用好廉洁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学校官网、官微、宣传栏、校史馆、党建活动室等载体,加强校园和网络两个廉洁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宣传廉洁人物、典型事迹和崇廉尚洁的校风、教风、学风,积极营造清明清新的育人环境。
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综合室、党政办、组织部、图书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建、业务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细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积极创建“廉洁厦理工·清清校园”廉洁文化品牌。
2.强化支持指导,丰富活动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加大活动的组织和支持保障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校园廉洁文化内涵,从中受教育、启智润心,努力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的廉洁教育体系。
3.注重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积极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和品牌特色亮点,逐步形成“一院一主题”廉洁文化建设精品,在全校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廉洁文化建设水平。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相关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2024年度廉洁文化活动情况(含活动小结、图片资料等)发宣传部和纪委综合室邮箱。
校党委宣传部、校纪委综合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