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增强宪法意识,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校党委的部署安排,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6日结束。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学习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1.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诵读、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学习座谈等多种形式,将宪法宣传教育有机融入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社团活动中,扩大活动参与面,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宪法学习融入思政课和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开展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创新宣传方式。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子屏、校报、广播、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总结“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小结(附带宣传报道、图片等)于12月7日前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xmut.edu.cn。
联系人:白鑫,电话:6291377。
校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1日